【新刊】应星|从“发明”到“发现”:中国社会理论的两种概念生产方式
【内容提要】学界常常将中国社会理论的概念生产直接等同于概念的“发明”,却忽略和低估了另一种重要的概念生产方式——“发现”。而在笔者看来,概念的“发明”固然十分重要,但也面临着种种限制和陷阱,存在被滥用的危险性。要提高中国社会理论的建设水平,除了端正概念“发明”的态度,改进概念“发明”的技艺外,还需要拓宽概念生产的途径,即重视概念的“发现”,也即由研究者对某些已经存在,但原非社会理论术语的用语赋予社会理论的含义,从而将一个非理论术语转化为理论概念。作者分析了概念“发现”的五种基本类型,同时也对概念“发现”中面临的对象化失焦与机制化错位问题进行了解剖。作者最后提出要从“文化自觉”的高度来“发现”概念。
[关键词]发明 发现 概念生产 中国社会理论
众所周知,概念在社会理论中一直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基石。对理论概念进行生产和阐释是理论分析的基本路径。一种社会理论的成熟度如何,端赖它在概念生产上所展现的概括力、想象力和穿透力的高低。不过,我们在理解社会理论概念时,还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比如,常常将概念的生产直接等同于概念的“发明”,而忽略和低估了另一种重要的概念生产方式——“发现”。本文拟就中国社会理论的这两种主要的概念生产方式作简要的辨析。
一、“发明”概念在中国社会理论的应用及其滥用
所谓概念的“发明”是指研究者创造出来的崭新的理论术语,它们以凝练、简明而准确的方式对社会现象的若干规律和实质进行了高度的抽象与概括。概念的“发明”在哲学理论和社会理论中同等重要,然而,哲学概念的“发明”是理论思辨的结果,体现的是观念或理念本身的运动;而社会理论概念的“发明”具有较强的经验性质,体现的是对现实经验和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当然,社会理论概念纷繁复杂,既有“范式革命”意义上的概念与“常规科学”范畴内的概念之别,也有宏观概念与中层理论的概念之别;既有发生学意义上的概念与社会形态学意义上的概念之别,也有规范性概念与描述性概念之别。尽管如此,社会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其理论概念的“发明”具有或多或少的实证性,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从特殊中探求普遍,从个别中寻找一般,从局部经验上升到整体认识,从偶发性提高到规律性的认识结果。概念“发明”的这些基本特性无论是在西方社会理论中,还是在中国社会理论中,都是相通的。下文仅以中国社会理论的概念“发明”例证来略加说明。
中国社会学最知名的理论概念应该算是费孝通1947年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一对概念,它们用来对勘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与西方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差序格局”是指中国社会的关系格局如同“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中国社会学重建四十多年来,围绕“差序格局”所展开的讨论一直在热烈地持续着,仅中国知网收录的以“差序格局”为主题的论文就高达1300多篇。费孝通这么一个比喻式的概念“发明”为什么会产生如此辉煌的学术影响力?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所触及的是中国传统社会最核心的问题。伦理本位、关系社会、家国一体是中国传统社会和政治的基本特征,而这个概念深刻地揭示了伦理推展、关系伸缩及家国连接的关键机制,同时也把握住了传统中国对现代中国发生绵延影响的基本通道,既具有应用的广泛性,又具有启发的深刻性。其次,“差序格局”这个概念的发明方式以其敏锐的经验直觉和直观明了的构造方式体现了中国式的智慧,与西方概念发明中讲究的逻辑严整判然有别。借用梁漱溟的话来说,前者是“理智应用直觉”,后者是“直觉应用理智”。紧贴中国文化自身的脉络来构造中国社会理论概念,这样的“发明”可谓文质适配。再次,“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可证伪性,能够引发持续的对话和批评。总之,问题的重要性、构造的贴切性和思想的开放性是费孝通所发明的“差序格局”获得学界广泛承认的关键因素。
笔者在多年的社会学研究中,也做过一些概念“发明”的尝试,比如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提出过“问题化”的概念。它指在当代中国结构科层化与功能科层化分离的情况下,国家的治理雄心与治理技术存在着某些较为普遍的脱节现象,基层政府所关注的问题和民众所关注的问题有时是错位的。民众为了使自己关注的问题能被纳入政府解决问题的议事日程,就必须不断应用各种策略和技术把自己的困境建构为基层政府需要重视的社会秩序问题,即“问题化”的技术。这个概念虽然是从中国上访问题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但对现代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普适性。因为在各个现代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中,政府治理的目标关注与被治理对象的目标关注往往都存在一定的错位。尽管这些目标之间并不是必然对立的,但在优先等级上或价值偏好上是有明显差别的。尤其是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这种偏好差别就可能引发尖锐的社会冲突或社会运动。被治理对象为了将自己的目标替代为政府优先治理的目标,就需要采取各种“问题化”的技术和策略。更进一步地,治理实践中的“问题化”与福柯所谓的“问题化”(problematisation)虽然针对的是完全不同的内涵,但仍存在某些可对话的空间。当然,“问题化”这个概念的学术价值究竟如何,且留待他人评说。
因为概念“发明”的例子俯拾皆是,本文的重点也不在说明这种方式,所以就不再展开论述了。值得注意的是,概念的“发明”固然十分重要,但也面临着种种限制和陷阱,存在被滥用的危险。米尔斯(C. Wright Mills)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所代表的“宏大理论”(grand theory)作了犀利的批判,说那种对抽象概念盲目崇拜,惯于在概念与概念之间进行组合和拆解游戏,沉溺于句法而无视语义的做法是缺乏社会学想象力的。另一方面,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所倡导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克服了“宏大理论”脱离经验基础的缺陷,以扎实的、可操作的经验研究推动了理论概念的开创、修订、聚焦和澄清,从而开辟了新的概念“发明”方向并对欧美社会学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然而,“中层理论”的概念世界也造成社会学的碎片化困境。默顿在1957年称社会学需要承认此时还处在相对物理学来说较低级的阶段,“社会学还没有为它的爱因斯坦准备好条件,因为它还未找到自己的开普勒,更不要说它的牛顿、拉普拉斯、吉布斯、麦克斯韦尔和普朗克了”。如今距默顿的宣称已过去六十多年了,美国社会学却依然还只是在到处寻找开普勒,而全然不见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影子。就今天的中国学界而言,概念“发明”所面临的既不是帕森斯式的宏大理论抽象化、空洞化的问题,也不是默顿式的中层理论碎片化的问题,而是生造概念、胡诌术语、缺乏真正的学理基础的粗制滥造问题。这当然不限于社会学界,政治学界胡乱编造概念的情况比社会学界还要严重得多。近二十年前笔者曾批评某些学者的朴素经验主义,而现在走进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江湖,满眼望去,尽皆朴素经验主义风格的概念。研究生做学位论文时不杜撰出一个新词就誓不罢休,一些名家凡写一篇文章就要创造一个概念,否则不足以凸显他们在学术上的引领地位。学术创新被简化为“发明”概念,无数的学位论文和大大小小的课题都号称要进行学术创新,在“小世界”中展开的所谓“学科建设”和荣誉分赃都打着学术创新的旗号,这些真真假假的创新压力最后都加载到概念的“发明”上,甚至加载到学科方向名称的“发明”上。概念的“发明”本来是极其严肃、艰辛而稀缺的,但在今日的中国学界,兜售各种新鲜而廉价的概念的“橱窗”琳琅满目,却是各领风骚三五天,甚或自始就乏人问津、自言自语。这个看似成果丰硕的新概念世界在时间的荡涤下势必变成一片瓦砾。
二、“发现”:一种被低估的概念生产方式
要提高中国社会理论的建设水平,除了端正概念“发明”的态度,改进概念“发明”的技艺外,还需要拓宽概念生产的途径。如前所述,概念的“发明”之所以会出现粗制滥造的问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把概念的生产直接等同于概念的“发明”。事实上,还有一种概念的生产方式被严重低估了,即概念的“发现”——研究者对某些已经存在,但原非社会理论术语的用语赋予了社会理论的含义,从而将一个非理论术语转化为理论概念。许多人都认为理论虽来源于经验,但应该高于经验,因此需要具有经验所不具备的表达形态。但在笔者看来,理论与经验的差别并不在表面的形态上,而是在实质的内涵上。借用结构语言学的说法,它们的关键差别并不在“能指”而是在“所指”上。这就像禅宗典籍《五灯会元》所说的:“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理论来源于经验,也高于经验,然而也可以一种新的姿态再回到经验。被“发现”的概念在字面上看似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已经历从特殊到一般、从个别到一般的理论赋义过程。如果说概念的“发明”是无中生有,那么概念的“发现”就是旧瓶新酒。本文把对概念的“发现”分成如下五种类型:
第一类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渗透进日常生活的重要用语、谚语的“发现”。这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社会理论对“关系”“面子”“人情”“报”等来自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仍在持续发生影响的用语的“发现”和挖掘。笔者自己也曾尝试对“气”作过社会理论的建构。
第二类是对中国传统思想概念的“发现”。这些概念来自中国传统思想典籍,它们虽然在今天已经不再使用或在今天的语境中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对于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制度结构、运作机制以及伦理人心都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封建”与“郡县”这两个概念的并举,又如对“丧服”作为一个制度史概念的建构。
第三类是对中国独特的组织机构的“发现”。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国内学界对“单位”这种中国独特的组织机构及制度所作的大量研究。
第四类是对中国政治制度及其运作过程的“发现”。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发现”较为典型的例子有“条块关系”“工作队”“树典型”和“项目制”等。对中国政治运行机制的“发现”则汇聚了社会学界更多的探索成果,如“变通”,“共谋”,“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土地财政”,“放水养鱼”等。笔者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也着力于“发现”有关政治运行的概念,比如“开口子-揭盖子-拔钉子”的摆平技术,“踩线不越线”的上访技术等。
第五类是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市场转型特征的“发现”。中国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经济面貌,也为社会理论的“发现”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比如,“(经济)双轨制”“城乡二元结构”“离土不离乡”“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等现象都成为中国社会学捕捉和品味的对象。
因篇幅所限,本文无法对这五类概念的“发现”详加辨析。但鸟瞰中国社会学界这四十多年的概念生产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到,“发现”在应用的广泛性上比“发明”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为什么“发现”往往在理论上被低估呢?这很可能是因为,社会学理论通常被看成要实现从故事到知识的提升,而概念的“发现”被视为还停留在“故事”阶段,因此不具有“知识”上的重要性和创新性。在笔者看来,一个具有社会学味道的好“故事”是靠“讲”出来的,而“讲”本身就是一种理论功夫的体现。无论是用故事的方式来呈现社会的结构和机制,还是用“发现”的方式来进行概念的生产,已经是理论生产本身,而非理论生产的前奏。概念的“发明”与“发现”的关系,犹如定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关系一样,本身并无高低之分。它们如何具体应用取决于所研究问题的性质以及研究者的个人风格。
三、“发现”概念所面临的陷阱
当我们为“发现”概念正名的时候,并不是说“发现”就是概念生产的捷径,更不意味着“发现”就可以免于粗制滥造。“发现”概念有两个关键的环节:寻找有社会理论价值的概念和为被发现的概念赋义。在这两个环节上都布满了陷阱,下面简述之。
在寻找概念上的陷阱可谓“发现”对象的失焦问题。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传统文化中,或是在当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无时无处不淹没在各种概念的丛林里。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概念才是需要被“打捞”出来的呢?笔者认为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概念指涉在理论上的特殊重要性。比如“关系”和“单位”就分别触及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当代社会结构的关键特征,其说法虽源自经验世界,却能引领和开启人们超越经验世界的相对性和情境性,达致规律性和本质性的认识,因而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其次是概念指涉的宽度要适度,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像“国家”“现代化”“社会主义”这样的宏观概念虽然极其重要,但因为指涉过宽而难于在一个具体研究中展开。但如果所“发现”的概念仅仅是对某些个别性、特殊性的经验现象的机制揭示,那就难以完成概念的一般化概括、抽象化上升及普适化应用。这种概念只是一种过于微观的、特定的工作假设,其理论意义和普适性极其有限。尽管默顿所说的中层理论因为过于强调与经典理论的距离及与宏观社会结构的差异而带来了碎片化的问题,尽管他所说的中层理论的适用面仅限于概念的“发明”而非“发现”,但是必须承认,他对中层理论的界定对我们理解概念的“发现”的适当宽度还是具有启发的:“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它们“介于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之间”,“这些理论对于处理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的不同方面有足够的抽象程度,所以它们胜过纯粹的描述或经验概括”。总之,概念“发现”的指涉宽度必须适中。最后,概念指涉要具有深远的历史性。这种概念不能是时事性、权宜性、中短期政策性的,而是长期持续的,既有历史的基础,又能对局势和社会结构发挥历史性的影响。盲目跟风永远不可能“发现”有学术生命力的概念。“一村一理论”,开一个大会来一串概念,只能叫做“朴素经验主义”,可以去做时事宣讲,谈不上学术创新。“发现”概念看似比“发明”的门槛更低,便于模仿跟风,但实际上更容易粗制滥造。因为要能捕捉到一个有学术生命力和增长点的概念,对首创者的经验直觉能力和理论洞察力有极高的要求,是一种非常具有个人风格的学术创造活动,初学者是难以复制的。比如,中国的单位制自延安时期即已发端,1949年后很快成型,当代中国人绝大部分都是“单位人”,即使是在1978年后单位依然发挥着强劲的影响力,那么,为什么是由路风直到1989年才在国内首次指出“单位”在学术分析上的重要性呢?路风自大学毕业后到发表《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时并没有从事学术研究。他最早在北京市信访办公室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后来又先后调到北京市财贸办公室、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正是在北京接触大量上访人群的经历,使路风发现几乎每个人、所有的问题都离不开“单位”。“上访”这种社会矛盾把“单位”的重要性凸现出来了。而路风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后来在机构改革中被合并进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经历,又使他有了从宏观组织和政策运行的角度进一步感受“单位”意蕴的机会,加上他自己对探索中国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特性的强烈兴趣,使他在酝酿多年后才终于有了对“单位”的“发现”。尽管在英语学术界对单位制度的实质分析始于华尔德(Andrew G. Walder)1986年出版的《共产主义新传统主义》,但是,华尔德的书中尚没有发现“单位”这个概念的重要性,而且他的分析主要限于工厂和工业权力关系。就此而论,路风的研究依然有很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对“单位”概念的“发现”也还是首创于他。路风的这种经历与匈牙利著名思想家科尔奈(János Kornai)对“短缺”的“发现”有些相似。科尔奈在从事学术研究前曾长期在匈牙利共产党中央机关报从事编辑工作,1955年因故被开除后才转入匈牙利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研究。他于1956年出版了博士论文《经济管理中的过度集中》,其中专章讨论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短缺”现象。这是他对“短缺”的最初“发现”,其灵感来源于他从事学术研究前的政治和新闻生涯。而后他又用约二十年的时间精心打磨这一概念,于1980年最终出版了他的经典著作《短缺经济学》。“短缺”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持续的、广泛的、严重的社会现象。科尔奈在从“睁着眼睛观察现实的天真研究者”到专业经济学家的修炼过程中,在经验观察和理论分析的漫长融合中,将“短缺”从一种日常生活现象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现象并上升到综合性理论的高度,最终完成学术界对这一经典概念的“发现”。路风和科尔奈的故事告诉我们,在急功近利的课题学术制度中,在喧闹的学术氛围中,在朴素经验主义的田野采风中,除了粗制滥造的概念游戏外很难有如“单位”或“短缺”这样的概念“发现”。
在为概念赋义上的陷阱可谓“发现”的机制化错位。概念对象的“发现”已属艰难,若“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却无法作出贴切而精当的阐释,就无法完成从一个非学术概念向一个成熟的学术概念的转换。这里我们且不说那种只能就事论事而无法完成从个别到一般,从经验到理论的上升的做法。即使能完成理论化的提炼和上升,也还存在着一种值得注意的阐释误区:用西方社会理论的框架来阐释具有浓厚中国社会特色的现象。比如,“关系”是一个极有价值的概念“发现”。这里所说的“关系”并非泛指普世性的社会关系,而是特指中国社会特别重视以家庭伦理为本位,以亲友近邻为纽带来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它与费孝通所“发明”的“差序格局”的意涵是相近的。杨国枢、金耀基、黄光国等一批港台学者最早对“关系”(也包括与之类似的“人情”“面子”等)进行研究,他们的路径是用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测量、评估和分析中国社会的关系强度。结果,正如周飞舟所指出的,“关系”这些本来极具生命力的本土概念被西方社会理论所肢解,要么变成西方社会学概念的“附庸”,如“关系”变成交换理论或者博弈理论的中国版本,要么变成笼统抽象的“社会资本”这种在很大程度上被滥用了的“剩余范畴”。这种路数的研究自有其学术价值,不过,它们缺乏持久的生发力,难以构成中国本土社会理论的基础,就如同一棵大树被切分成干、枝、叶来进行分析,却无视树根及其扎根的水土。实际上,笔者自己在用“气”来诠释中国社会的集体行动时,虽然尝试要摆脱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比附,但仍未找到贴近理解“气”的文化根基和作用机理。
寻找概念与为概念赋义在概念的“发明”中是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概念未找准,就谈不上为概念赋义的问题,所谓赋义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找到了有意义的概念,却不能进行贴切而深入的赋义,所谓寻找也是“纵使相逢应不识”。
四、从文化自觉的高度来“发现”概念
在构建中国社会理论时,究竟如何才能“发现”兼具敏锐洞察力和持久生发力的本土概念呢?周飞舟近年一直强调要从“文化自觉”的高度来拓宽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贴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身脉络来“发现”本土概念。笔者对此深以为然。事实上,笔者最近十年在研究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及中共革命问题时,也正是尝试从“文化自觉”的高度,贴合着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脉络来“发现”中共革命中的概念。比如,笔者在研究朱毛红军在井冈山根据地和中央苏区的革命实践时,发现了毛泽东对“前敌委员会”这个机构的创造性利用。前敌委员会本是一种纯军事指挥机构的设置,但是在毛泽东的手里,它成了打通红军与地方的枢纽,成了“党指挥枪”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共同依托。前敌委员会塑造了中共对军队独特的领导方式,它既不同于北伐时期国民革命军中的党代表制,也有别于苏俄红军中的政委制。通过对前敌委员会这个机构的“发现”,我们可以对毛泽东所强调的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更真切的认识,对民主集中制在军内和党内的展现和演化机制有更深入的理解。实际上,前敌委员会也构成了单位制的史前史。又如,笔者在研究朱毛红军的军事战略时,把概念的“发现”与“发明”结合在了一起。该研究中所谓的“发现”,是对毛泽东所提出的“伴着发展”战略的“发现”。这种战略以正规化、职业化、政治化的军事武装为基础,在有红色力量的地方逐步扩展,扶持地方军事力量的成长,并推动地方政治秩序的重构,将军事革命与社会革命结合在一起。而所谓的“发明”,是笔者基于孔飞力提出的晚清以来“地方军事化”的格局,把毛泽东开创的这种新格局称为“军事地方化”格局。笔者在文中对这两种格局的异同进行了仔细的比较。“伴着发展”和“军事地方化”并不仅仅是中共的一种军事战略,而且在1949年后也成为一种基本的国家治理模式。笔者在研究抗战以来的中共中央与各战略根据地的关系时,同样也并用了概念的“发明”与“发现”。在该研究中,笔者对中共中央就其与各根据地的关系提出的“统一领导,分散经营”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并将这种现象称为“军事发包制”。对此现象的“发现”与“发明”,接通和深化了学界已有的对“行政发包制”的研究,澄清了中国社会特有的“行政发包制”的现代史基础。笔者近期提出用“以史解经”的方式从整全性上来把握中国共产主义文明。所谓“经”,其实正是对中共革命中重要的原生概念的“发现”。笔者对这些概念的“发现”,虽然基于对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的研究,但因为一方面着眼于梳理从欧洲共产主义思想到苏俄“列宁式政党”再到中国共产党的关键线索,另一方面又注重打通从晚清太平天国起义到辛亥革命和国民革命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的演化脉络,因此使这些概念超越了局部性、片断性、短时性的限制,而赋予其逾越百年的政治文化意义。当然,笔者关于中共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研究尚在摸索过程中,其文化的自觉性与理论的成熟度尚待进一步提高和检验。
在中国社会理论的概念生产中,除了本文所论述的“发明”与“发现”外,还有第三种方式——“采借”,即对西方社会理论概念的借用和改造。这三种方式各有长短,难论高下。不过,能够“发明”出在学界真正有生命力的概念是极其艰难和罕见的事情,而西方概念与中国经验的对接也是一件困难重重,稍有不慎即会落入陷阱的事情。在笔者看来,在深入理解西方社会理论传统的基础上触摸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的独特运作逻辑,体察中国人独特的身心状态,建构自主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是中国社会学今日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此而言,学界需要高度重视对来自中国历史和中国社会生活原汁原味的概念的“发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对“发现”概念所面临的陷阱及危险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必要的反省意识。说到底,学术的创新和概念的生产没有任何捷径和窍门可言。正如韦伯所说:“只有发自内心地献身于自己的使命,才能提升自己,使自己达到自己宣称致力的那项事业的高贵与尊严。”
应 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